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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门巴戏

来源:国家民委文宣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2日 浏览量:

  山南门巴戏,也称“门巴拉姆”、“门巴藏戏”,是门巴族戏曲剧种,流行于喜马拉雅山东南坡门巴族聚居区,即现在的西藏山南地区错那县勒布区。门巴戏的剧本是直接使用藏戏的藏文剧本,所以民间习惯称呼这种戏曲为“门巴阿吉拉姆”,“阿吉拉姆”是藏族对藏戏的称谓,因此“门巴戏”也可以称为“门巴藏戏”。

  相传18世纪末,强巴克龙从拉萨带回一部《诺桑王子》的藏文本剧本,由此门巴戏开始在勒布流传。

  门巴戏演出的剧目主要有两个,一是《诺桑王子》,一是《卓娃桑姆》。表演时按开场戏“顿羌”、正戏“雄”和结尾戏“扎西”依次进行, 规定只有六个演员和一个司鼓钹的伴奏员。开场戏由这六个角色先后出场舞跳、歌唱、表演,还穿插表演祭祀众神等等。正戏开始后,六个演员除要分别扮演剧中六个角色外,剧中的其他角色也要由六人轮流串演,串演时服装、装扮都不变换。戏班除六个演员和一个伴奏员外,还有一个是管理人,他也要参加开场演出,他穿黑藏装,戴“薄独”帽,举一面保护神“杜嘎日”旗帜,第一个出来绕场一圈,然后引出六个演员出来表演。而对伴奏员则有更高的要求,除小鼓小钹要由他司奏外,还要求他谙熟全部剧情、戏词,懂全部唱腔、舞蹈动作和表演,以使鼓钹点与整个戏剧节奏相合。

  门巴戏的表演源自门巴族的民间舞蹈、歌舞和宗教艺术表演,其音乐则源自门巴族民歌“萨玛”(酒歌),此外又吸收了门巴族的说唱音乐、古歌、悲歌和宗教音乐。门巴戏的服装主要以门巴族生活服装为基础,同时又受到藏族服饰的影响。在勒布地区,每年藏历新年期间,规定都要连续演出《诺桑王子》七天,一天演一段。

  由于地处西藏偏远的边境地区,加之文化水平较低,“门巴戏”老的民间艺人不能把自己演唱的声腔、唱词和表演经验用文字记录下来,更由于物质条件的限制,也不可能有什么演唱录音。因此勒布的门巴戏早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就已停止活动,至今已半个世纪。“门巴戏”老艺人所掌握的表演绝活必须靠言传身教。所以,现在西藏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抢救扶持,比如,为门巴族这一民间艺术瑰宝“门巴戏”培养接班人,目前情况有所好转,但现在门巴戏还是只有业余演出。

  2006年5月20日,山南门巴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山南门巴戏

类别:传统戏剧

申报地区或单位:西藏自治区

参考资料: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组织编写《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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