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特色村寨>政策法规名录 > 详细页面

广西民宗委印发培育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浏览量: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2017年5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印发《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培育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广西培育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培育目标、选点要求、培育任务、资金筹措、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科学合理地制定村寨建设规划;要不断总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培育的新经验,扩大辐射效应,推动培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特色村寨的品质,更好地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发挥好特色村寨在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十三五”期间,按照特色民居、优良环境、特色产业、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五位一体”保护发展模式,广西民宗委拟重点培育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促进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既使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又不断提高特色村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实现脱贫致富,使之成为广西民族文化的品牌、特色旅游的名片、展示美丽广西的窗口,成为各民族共居共乐的幸福家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