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全部分类

您的位置: 首页>文字>民族文博>民族文博概述 > 详细页面

锦屏文书:穿越五百年的文化记忆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吴育瑞 2018年08月13日 阅读量:

锦屏加池村四合院保存的锦屏文书。

关于木商的碑林。

  阅读提示:“锦屏文书”是指以贵州省锦屏县为中心的清水江中下游地区苗、侗族人民长期从事以农林生产为主的社会实践活动及其生存、发展的社会关系历史面貌的原始记录。文书内容丰富,总数达40余万件。专家认为,锦屏文书的发现,不但填补了我国经济发展史上少数民族地区缺少封建契约文书和缺少反映林业生产关系的历史文献的空白,其对于当下的林权制度改革和建立良好的林业生产关系,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历史的见证

  位于贵州东南部清水江畔的锦屏,素有“南方林区皇冠上的明珠”、“绿色抒情诗”之美称,漫山遍野的杉木林随处可见,更有数万份历经天灾人祸而保存下来,反映“苗疆”社会500年人工营林史的“活化石”——山林契约文书。

  聚居清水江畔的苗、侗人民“开坎砌田,挖山栽杉”,创造了南方林区的锦屏500年人工种杉历史,孕育了“杉木之乡”辉煌的木材时代和悠久的木商文化。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朱元璋为围剿侗、苗族农民起义,派官军溯沅江而上进入锦屏境内,被“丛林密茂,古木阴稠,虎豹踞为巢,日月穿不透”的“深山箐野”景象所震撼,锦屏盛产优质杉木的信息得以传到华中、华东地区。

  锦屏境内水系发达,全部水系汇入清水江,入沅江,进洞庭,奔长江,木材水运极为方便,早在四五百年前,锦屏就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木材市场。

  明正德九年(1514年),朝廷修乾清宫、坤宁宫,派出要员到湖广川黔等省,深入锦屏县内采集“皇木”。雍正七年(1729年),在卦治、王寨、茅坪三寨正式设立木市,管理清水江一带的木政,史称“内三江”,和天柱岔处等“外三江”演绎了多年的“当江”、“争江”斗争,直至最后御状惊动嘉庆皇帝。曾经见证林商文化繁盛的卦治村,在侗语中的含意就是“订立契约的地方”,至今文斗的一处山坳仍叫“皇木坳”。

  由于朝廷在锦屏开设木市,广征“皇木”兴修皇宫殿宇,“民木商”也大量涌入,吸引当地的侗、苗族人民和来自江南等地的汉人在锦屏从事木材贸易和人工造林、管林工作。“皇木”、“民木”贸易兴起、繁荣,“坎坎之声铿訇空谷,商贾络绎于道”(《黔南识略》),木材贸易空前繁荣。

  从明代中期到清乾隆时期,清水江流域的锦屏、天柱及剑河东部、黎平北部等中下游地区,形成了一种较为成熟、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乃至世界林业史上堪称独特的林业生产关系,产生了大量的山林植造、佃山造林、山林管护、木材买卖、木材水运及人工拖运、纠纷调解等民间契约,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林契文书和珍贵的历史档案。

  走出时光隧道

  1963年8月,贵州省民族研究所杨有赓到锦屏苗族聚居的平略镇平鳌村、河口乡文斗、加池村一带进行田野调查,发现很多农民家里有成捆成扎的山林契约文书。这些用汉字写就的契约文书历经岁月磨蚀,纸张已经变黄发脆,还有一些当年用于木材交易称银的工具和在木材上作记号的印锤。那一次,他收集了200多份契约,锦屏林业契约从此进入学者视野。

  在河口韶霭村发现的《皇木案》手抄本,让世人看到明清两朝湖广、贵州征派“皇木”的各种请示、报告及批文。“月亮阶,青石台,姚家窨子成排排。一渡两江三上岸,金银如浪滚滚来。”关于锦屏木商首富姚百万的歌谣与传奇故事,至今在锦屏及剑河一带流传。

  现在的锦屏县城飞山庙里有一块刊刻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的残碑——《八步江规》,它是当时明确清水江亮江支流从“头步”村寨到“第八步”村寨之间“分步”放运木材,保证各取其利的基本规范。凭着一把“斧印”,在清水江“黄金水道”上,木材即使遇洪水冲散漂失至下游码头,木商们通过“斧印”辨认也可以清点赎回,彰显了清水江契约管理的诚信文化。

  2002年3月,英国牛津大学和我国几所大学的专家学者组成中英联合田野作业考察组,到锦屏进行民间契约与传统村落专题考察,认为林契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牛津大学教授、著名历史学家柯大卫说:“锦屏契约非常珍贵,像这样大量、系统地反映一个地方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契约在中国少有,在世界上也不多见,完全有基础申请世界文化遗产。”

  2010年10月15日,在锦屏文书暨清水江文书学术研讨会上,当年发现锦屏文书的杨有庚指出:“锦屏文书覆盖地域之广、数量之多、时间之长、原生态之好,为世所罕见。尤为甚者,它承载着以森林生态持续发展漫长的环境保护史,以及其混林农经营传统(林粮间作),乃是一个全球独特而悠久的混林农经营文明系统的活态记忆库。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唯我独有的锦屏文书,完全可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粮农组织申报‘世界记忆工程’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工程’。”

  众多与会专家认为,锦屏文书填补了我国经济发展史上的几项空白:一是少数民族地区封建契约文书的空白,二是我国经济发展史上缺少反映林业生产关系的历史文献的空白,三是没有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用汉民族文字反映和记载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的空白。

  难能可贵的是,“锦屏文书”以其穿越五百年时空的木商文化底蕴,不仅是破解锦屏等清水江流域地区长期以来山常青水常绿“社会基因密码”的“金钥匙”,而且至今仍具有调解纠纷功能,当地村寨之间发生林权纠纷时,有关的契约文书仍然是定纷止争最能服众的证据。

  抢救,依然紧迫

  2001至2003年,由唐立、杨有庚、武内房司3人主编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一至三卷本在日本问世,一幅幅明清以来以锦屏为中心的清水江流域“苗疆”社会历史发展写实长卷向世人展现并首次进入国内外学术界视野,引起极大反响。此后,又有一些研究锦屏山林契约文书的著作相继出版。

  2009年12月,新华社刊载的《一纸林契:五百年砍不败的青山——贵州省锦屏县林权制度变迁调查》,反映了锦屏县依靠契约文化促进林业发展的历史及其对现今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启示与借鉴,引起了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深入调研”的重要批示。

  时任国务委员的陈至立和贵州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对锦屏文书的征集、保护与研究开发作出重要批示。从2006年起,锦屏县委县政府把锦屏文书的抢救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拨出专项经费。近三年已征集到锦屏文书15560件,占历年来进馆保管锦屏文书总数的50%以上。

  “锦屏林业契约”已先后被国家档案局列入“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和《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候选名录。2月22日,锦屏文书成功入选第三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程名录》,为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奠定了基础。

  即便如此,存留至今的契约文书数量远远低于历代形成的总量,目前幸免于难的10万件散存民间的契约大都处于濒危状态,“锦屏林业契约”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正在慢慢面临消亡。

  目前,锦屏、天柱、三穗、黎平、剑河等5县已征集进馆保护锦屏文书达6万件,馆藏在锦屏县档案馆“珍贵档案特藏室”的锦屏文书原件达3万多件,已抢救修复2万余件。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图或来源标注错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